香港政府不濟事,市民自然寄望在野黨派有朝一日,可以取而代之,為市民謀幸福,不少人努力爭取普選,就是等這樣的一天。可惜香港的在野黨派議員,一樣不是好貨色,連最基本的常識也欠奉,又怎可以管治香港?
有立法會議員提出挽救經濟的絕世好橋,建議把全港公屋的電燈插座,由釘頭式改為螺絲式,方便市民使用慳電燈泡,環保之餘,也可以增加工作機會.議員還拿著電燈泡上鏡,表情像哥倫布發現新大陸一樣.可惜的是,議員犯了七宗罪:
1)沒有基本常識,不知道市面上一直有釘頭式慳電燈泡,隨處可買到;雖然釘頭式燈泡的款式選擇較少,但燈泡只是照明工具,不是時裝,款式是否多采多姿並不重要;
2)在向記者發表「新大陸」之前,沒有翻查資料,連在google打幾隻字搜索一下都沒有;
3)發言前不單沒有翻查資料,也沒有用腦想一想。既然有這樣多的住戶使用釘頭式燈座,又怎會沒有釘頭式慳電燈泡供應.難道燈泡供應商有生意不做,要勞煩議員想出這樣的好提議,更換全港公屋的電燈插座,來遷就螺絲式電燈泡?就算議員對電器全沒認識,也應該察覺到這種說法有問題;
4)提出的建議自相矛盾;用慳電燈泡的好處是環保,但把全港公屋一向運作正常的釘頭式燈座拆掉,換上新的螺絲式燈座,製造大量垃圾,與環保的原意背道而馳;
5) 沒有考慮運用公帑的效益。
6) 不認識公營機構的運作。房署本身擁有龐大的維修隊伍,把釘頭式燈座換成螺絲式並非緊急項目,就算落實全港換燈座的大計,也只會由房署原有的維修技工分期執行。議員的建議只會增加工作量,不會增加工作職位。
7) 建議沒有新意。所謂螺絲式燈座較易配慳電燈泡,去年己有環保團體提出過,政黨只是拾人牙慧。不過,環保團體當時只是提出新公屋應該改用螺絲式燈座,而不是議員所講,把全港的舊燈座全數更換。議員抄橋之餘,也抄得不合情理。
在朝在野都如此無厘頭,香港還有甚麼希望?有一本己經倒閉的雜誌,其主編經常說,香港的繁榮期有限,因為當年受填鴨式教育殘害的學生,現在己成為香港的領導階層。以往我覺得這種說法有點偏激,但現在回想起來,也有點道理。







